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及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提名类型
1、自然科学奖;2、技术发明奖;3、科学技术进步奖;4、青年科学奖。
二、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三、提名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见附件)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四、提名书填写
1、意向申报通用项目,请与科技处联系咨询填报账户密码,并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2、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五、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17:00。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单位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提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七、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推选本单位优秀项目进行申报,并请注意时间节点:
1、拟申报项目需在5月29日前将《2020年度教育部奖项目汇总表》发至科技处邮箱glutkyc@163.com,邮件命名为:学院-姓名-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通用),由学校科技处再汇总报送教育厅。
2、申报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及要求由科技处进一步通知,纸质材料均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雁山校区行知楼B座610,屏风校区南校区办公楼208。
3、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莫凌云18677319385/8993802,黄翔13978383245/5891646。
科技处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