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公告及《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市政发﹝2008﹞5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间条件
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超出此时限出版、发表或鉴定的成果,不予评选。
二、评奖范围
(一)申报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必须在桂林(桂林市所属单位,驻桂林单位)。桂林作者与外省、市作者合作的作品,桂林作者应为主编或桂林作者完成篇幅占总篇幅的50%以上;桂林作者是第一署名的,其完成的篇幅比例可放宽到30%。
(二)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
(三)通过专家组鉴定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课题研究成果。
(四)被桂林市党政部门或各县(区)采纳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相应证明材料(以文件为依据)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五)同一作者在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六)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七)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八)每人限报两项成果。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含省部级);
2.有版权或其他争议的社会科学成果;
3.非学术性的成果,如大事记、概览、统计资料、文件、讲话、总结等;
4.评委会成员的成果;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成果。
三、成果日期的认定
(一)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注明的第1版日期为准。著作为上、下册及系列论文等跨年度的,以最后一册(篇)出版(发表)日期为准。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修订版以修订版出版日期为准,但必须附带原著以作对照。
(二)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月期为准。
(三)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应用课题,以专家组鉴定日期为准。
(四)被桂林市党政部门或县(区)采纳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市党政部门或县(区)采纳时间为准。
四、设奖数额
本次评奖按著作、论文、调研报告三大类分别设奖。
本次评奖总获奖数不超过参评成果总数的30%。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各类具体获奖比例,由评委会协商确定。
在总获奖数中,原则上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60%;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类成果亦照此比例评出各等级奖。
评奖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倾斜,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获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成果总数的60%。
受市政府评比表彰名额所限,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由桂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盖章。
五、我校参评成果申报
申报参评成果需填写《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可复制),申报成果一式10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我校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上午10点,逾期恕不受理。
(一)此次申报在学校的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科研管理系统的网站为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登入后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中的“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上传的电子文件有:
(1)《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word格式,以姓名+学院为文档题目,作者排序需与论文、著作或结题证书中的署名一致)
(2)报奖成果的电子文档(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的word或PDF格式,汇总到一个word或者PDF文档中)
申请成功后可在我的成果—获奖申报—已申报获奖中查看申报状态和进行修改删除,当成果的申请状态为未审核时,即表示已经上传成功,无需等待审核通过,此时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桂林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3份,不与其它材料装订在一起);
2.成果10份,其中原件至少1份,无需匿名处理,具体装订打印要求如下:
①著作类成果交10份原件。
②研究报告A4纸胶装(建议精装),在封面表明单位及成员;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立项证书+结题证明或者应用采纳证明+正文+封底;其中结题证书要求彩色打印。
③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其余9份成果建议使用A3纸彩色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所有申请材料请使用档案袋或合适的纸箱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或纸箱明显处写上申请人姓名、学院、所属学科和成果形式。因材料过多难以存放,请各申请人于2021年3月17日~3月23日期间内,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屏风校区教八楼4楼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未在科研系统内提交电子材料的不予接收纸质材料,逾期不在受理。
评选结果公示后一个月内,个人可到市社科评奖办公室取回申报材料原件(获得公示的成果且申报材料中只有一份原件的除外)。逾期未取回的,由市社科评奖办公室统一处理。
请各申请人务必加入“桂理工科技工作群”,申请入群时备注学院+姓名,QQ群号:147913818。未尽事宜,请在群中联系科技处老师,联系人:秦世峰,廖帅,李雷,联系电话5891646。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报工作安排,科技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