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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5    作者:科技处 老师    浏览次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近日发布了“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的有关通知(桂科计字〔2021〕100号),现将我校2021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gkg.kjt.gxzf.gov.cn)进行在线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各类项目均无需提交纸质申报书,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均在线上完成电子签章。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制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常年全天开放接受在线申报(系统预计于5月9日初始化完毕后开放)。

    我校本年度集中申报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20日;其余时间正常受理,但不再集中进行推荐。

    二、申报须知

    结合我校实际,凝练申报须知如下,各类型项目详细申报须知请查看附件2-1、附件2-2、附件2-3。

    (一)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申报人条件

    (1)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面上项目申报人,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原件),并上传申报系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原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经导师同意并将导师同意函上传,需说明申报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4)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包含各类广西科技计划项目

    2、限项申报规定

    (1)同时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可申报主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两类中的1项,同时还可以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中的1项,但原则上同一年度可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

    (2)重点项目。正在主持广西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广西基金重点项目,但申报其他非重点项目不受此限制。

    (3)杰青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正在主持在研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新申报广西基金项目。

    (5)面上、重点项目累计获得资助已满2项的,不得再申请此类项目;凡已获得广西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基金”)青年、面上等非地区基金项目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其他要求

    (1)参与者中如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提供相关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2)涉及超龄申报的申请人(面上项目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提交时未满57周岁,重点项目未满56周岁,注意不是年底!),请于5月10日前向科技处提交“超龄申报广西基金的申请”(见附件4),以便科技处统一向科技厅申请。

    (4)申报附件:承诺和审核推荐表(即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立项后需装订在任务书最后一页,请妥善保存,确定项目题目和参与人员后可提前打印最后一页。各类附件如导师同意函、专家推荐信、联合申报协议、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根据指南需要上传系统(附件5-8)。

    (4)其他要求详见指南(附件1)及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须知(附件2-3)

    (二)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1、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1)广西重点研发计划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指南中明确不限企业牵头的除外)。

    (2)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不予减少(或按指南要求进行配比),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

    (3)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

    2、广西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申报要求(基地与人才专项方向63)*

    (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学专业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到广西工作时间、年龄以申报材料提交的日期进行计算)。

    (2)申报人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单位配套经费承诺书(附件9-10)。

    (4)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两个方向)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资助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①教育部等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博士毕业生;

    ②教育部等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的博士毕业生;

    ③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毕业生;

    ④科研院所中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博士毕业生;

    ⑤《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500的国外(境外)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对2020年符合范围⑤且符合其余申报条件但2020年未获得立项资助的申请者,可在2021年7月底前重新申报(须在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证明材料中做出说明)。

    3、申报限制

    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流程

    (一)账号注册

    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已有账号的用原账号)。步骤是登录“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通过激活收到的邮件获得账号。获得账号后,须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采用该种方式注册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申报项目之前通知科技处进行确认。

    (二)填报流程及审核推荐

    1、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管理”菜单下,点击“新增项目申请”选项,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别,点击“填写申请”按钮即可进行网上申报书填写(格式见附件3),提交申请后应时刻关注系统状态,被退回的项目应立即修改并及时提交。

    2、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其他类型项目通过专业机构审核的申报书,负责人、单位管理员依次通过系统完成签章加盖工作,专业机构受理人员3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签章”,即可完成项目受理工作。

    3、当系统显示“已受理”即为项目申请已通过。

    四、科研诚信

    为加强广西科研诚信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现就有关科研诚信注意事项作以下几点说明和要求。

    (一)项目应当由申报人本人申报,严禁冒名申报,严禁编造虚假的申报人及参与者。

    (二)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三)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报人或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报;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报。

    (四)申报人申报广西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如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报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报广西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报。

    (五)广西科技厅将随时对申报受理的广西项目进行查重,存在重复申报嫌疑的,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助资格,追回已拨付财政科技经费,并将依托单位和项目申报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

    五、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联系方式:

    1、专业机构咨询电话: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0771-5892607;广西科技情报学会0771-5330527。

    2、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电话:0771-2630995、2630956。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0771-2618710。

    3、“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

    4、其它业务咨询:详见申报须知。

    (二)我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覃显著,李伟,侯笑娜。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2539779(雁山)。科技工作群QQ: 147913818。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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