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发明人: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桂理工科[2019]7号)的规定,“桂林理工大学”是唯一专利权人且学校师生为发明人的国家发明专利,学校承担授权后六年维护费。发明专利授权六年后,发明人和学校双方根据专利转让实施前景共同签署《桂林理工大学专利权内部处置登记表》(见附件1),确定后续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方式。
现公示第三批学校维护期满的专利清单(见附件2),专利年费需在每年的专利申请日前缴纳。请相关发明人查阅,签字确认后将附件1交至科技处登记备案。
提醒: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将会产生年费滞纳金,每逾期一个月将加收全额的5%,逾期两个月加收全额的10%,以此类推,逾期6个月不缴纳年费将导致专利权终止并且无法恢复。请有意维护专利权的发明人及时缴纳年费,以免专利失效。另外,此批专利不再进行提醒,往后请发明人自行在每年的专利申请日前缴纳相应年费,费用查询和缴费方法请查阅附件3。
《桂林理工大学专利权内部处置登记表》(附件1)请交至屏风校区教8楼8401。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联系人:李洋、覃杏柳,联系电话:0773-5896919。
科技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