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发〔2025〕288号)要求,2026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申报书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http://gkg.kjt.gxzf.gov.cn)(申报流程详见附件申报须知),各类项目均无需提交纸质申报书,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外均在线上完成电子签章。
为保证审核时间,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本次集中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8:00,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不再进行审核推荐。
(二)桂科管平台账号注册
项目负责人自行注册(已有账号的用原账号)。登录“广西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点击“注册”按钮,在注册向导页面选择“项目负责人”角色,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通过激活收到的邮件获得账号,获得账号后,须在申报项目前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注册后需通知科研院确认。
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须知
(一)通用限项规定
1.主持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
2.参加(含主持)且排位在前三(含)的在研项目4项(含)以上。
3.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4.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A类延续资助、C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联合专项项目)、“赋能”行动计划联合研究与应用示范(广西青年科学家项目、“带土移植”人才引进项目、产教协同科技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广西科普能力建设项目)两类中的1个项目。
5.在研项目指已下达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范围包含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广西揭榜制科技项目、广西科技发展战略研究专项、广西科技智库建设课题、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以及“夯基”行动计划、“尖锋”行动计划、“智果”行动计划、“垒台”行动计划、“协同”行动计划、“赋能”行动计划项目等使用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申报人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另行规定)。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面上项目申报人、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原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含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需经导师同意并将导师同意函上传,需说明申报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4)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3项,最多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2项。凡已获得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获资助以来没有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等非地区基金项目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限项申报规定
(1)一次性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A类延续资助、C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两次资助: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三次资助: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4)同时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可申报主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同时还可以申报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中的1个项目,但原则上同一年度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个。
(5)重点项目。正在主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但申报其他非重点项目不受此限制。
(6)杰青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正在主持在研的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或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的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提交结题申请并通过初审后,方可新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其他要求
(1)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必须提交“承诺和审核推荐表”(即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签字盖章后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确定项目题目和参与人员后可提前打印最后一页至科研院盖章(“推荐表”立项后需装订在任务书最后一页,请前往屏风校区教八楼8403办理盖章业务,后期暑假仅在屏风校区工作日坐班)。
(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附件10)。
(3)除牵头单位外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3个,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包含合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60%以上。
(4)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人,原则上应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申报人,必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人,必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研究团队骨干成员附上近5年来获得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立项文件或任务书需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三)非基金类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1)除牵头单位外,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3个。项目组成员中属于项目申报单位(包含合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所占比例应达到90%以上,项目组成员不属于申报单位的应在项目申报附件中提供本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项目申报时,需编写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3中有相应模版)并上传到系统中。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报时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非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参与企业要按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项目配套经费和考核指标不予调整(要与申报书一致)。
(4)所有方向均需提交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研项目立项查新报告(提交申报书前半年之内出具有效,此条适用于“赋能”行动计划项目以及其他要求科技查新的项目)。
三、、其他要求
(一)“超龄申报”处理方式。涉及超龄申报的申请人(面上项目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年龄未满57周岁,重点项目未满56周岁),请申请人提供“本人符合延长退休政策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人个人简历(包括科研经历、承担课题情况、已获得奖励情况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人请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20日前提交至学校科研院基础科,由学校统一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有项目均需将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项目参与单位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制度(办法)(附件11)、审计报告(学校科技qq大群群共享文件)作为附件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科技厅联系方式:
1.专业机构咨询电话
(1)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负责“夯基”、“协同”、“赋能”行动计划项目)0771—5891177、5876127、5892607、5872092、5705716、5710392、3300032(违纪投诉电话)。
(2)广西科技情报学会(负责“尖锋”、“智果”、“垒台”行动计划项目)0771—5330527、5314362、5318719,监督电话:0771—5318719。
2.科技厅各处室咨询电话:
(1)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对应指南:方向37、38、46、47。联系电话:0771—2613026。
(2)基础研究与创新平台处,对应指南:方向41、42、43、44、45、67、68,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联系电话:0771—2806423。
(3)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对应指南:方向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51。联系电话:0771—2093619、2093690。
(4)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对应指南:方向1、2、3、4、5、6、7、8、9、10、11、12、13、14、15、16、48。联系电话:0771—2803958。
(5)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对应指南:方向39、40、51、52、53、55、56、57、58、59、60、61、62、63、64、65、66。联系电话:0771—2802257。
(6)科技人才与科普处,对应指南:方向33、34、35、36、50。联系电话:0771—5863943。
(7)对外交流合作处,对应指南:方向30、31、32、49、54。联系电话:0771—2637698、2618480。
3.“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咨询电话: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5873812,或加QQ群:928823120、226276820、514688635。
4.其它业务咨询:详见申报须知。
(二)推荐部门联系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自行查询,查询路径为“系统管理→推荐单位查询”,所有学校牵头的项目,推荐单位均选择学校(切勿选择教育厅),所有由企业牵头的项目,除指南有明确要求外,其他均选择企业所在地市科技局。
(三)对申报须知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联系:0771—2614210、2618455。
(四)我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范可,侯笑娜。
项目咨询及服务专用QQ:717528976,可通过学校“桂理工科研工作群”直接联系该值班QQ号。
联系电话:5891646(屏风)。科研院办公室:屏风校区教八楼8403室,假期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工作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或值班QQ咨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