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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教育厅中青年能力提升项目(原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16年下半年教育厅中青年能力提升项目(原高校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申请延期后到期的项目;

    (二)专利项目不纳入结题范围。

    二、结题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结题的项目要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资助”或“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材料提交要求

    本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及登记全部在科研管理系统内进行,不接受邮件提交。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的网址:http://kyxt.glut.edu.cn/business/login.jsp

    科研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流程

    1.11月17日前登入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将鼠标选择中需要结题的项目上,点击操作栏中出现的“项目结项”后填写相关信息,需要上传的文件有:

    (1)《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申请书》,word格式

    (2)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结题信息表,excel格式

    (3)相关论文附件材料(word、PDF格式或扫描件)

    2.待项目在科研管理系统通过科技处的审核后,请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

    (1)结题信息表(一式1份)

    (2)结题申请书(一式1份, 双面打印)

    (3)结题支撑材料(一式1份, 双面打印,装订结题申请书后)

    获得教育厅经费资助的项目,在《结题申请书》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必须加盖学校财务部门的公章。

    3.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将鼠标选择中需要结题的项目上,点击操作栏中出现的“申请变更”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word格式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调整申请表》,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交纸质版。

    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经教育厅厅批准延期的项目,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5895238(屏风), 5893577(屏风), 2539779(雁山),联系人:张海林,廖帅。

    科技处

    2016年11月4日

    附件:

    jiaoyutingfujian.zip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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